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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措施”抓实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11 录入人:杨金富 来源: 点击次数:
市委编办“三措施”抓实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一是采取“一对一”清理审核。采取市、县区各项目实施部门1名业务人员与同级政府审改办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逐一清理并修改核对本部门已公布的权责清单,重点审核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实行二次审核规范。在各项目实施部门完成对照清理形成部门权责清单初稿基础上,第一次征求相关部门及业务科室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市、县(区)政府审改办审核,重点核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相关要素等情况,最终形成部门权责清单审核稿。
三是推行三步骤公开公布。第一步由市、县(区)政府审改办将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审核稿提交同级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二步由各项目实施部门对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在部门网站动态调整公布;第三步由市、县(区)政府审改办及时将审查规范后的权责清单在省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清单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完善及数据导入平台发布。 (机关科 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