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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完成2011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07 录入人:李永亮 来源:临沧市委编办 点击次数:  

临沧市完成2011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评估工作
 
根据云南省委编办的部署和要求,临沧市委编办于2011年7月20日至8月15日,对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检查。围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运转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4个方面,细化分解为44项评估内容,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评估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围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启动运转情况、职责履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做好检查评估,研究分析部门职能职责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抓好自查自评。所有在机构改革中重新修订“三定”规定的党政群机关,都按照评估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市编办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开展自评。全市65个市直部门和441个县区部门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
五是做好现场评估。评估组从编办、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评估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检查评估。召开座谈会24场次,与100多名干部职工座谈,查阅文件资料500余份。
从检查评估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到“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机构编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门职能职责仍需进一步理顺。这次改革虽然解决了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权责脱节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问题,但从客观来看,部门职能职责交叉、职责履行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成效不明显。二是机构编制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认识不够,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总是强调部门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想方设法要求增设机构编制、提升机构规格。有的部门每增加一项职责就要求增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而当职责任务弱化或消失,撤销机构、收回编制时,阻力多,难度大。三是全市编制总量明显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全市现有的编制总量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等事业编制较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