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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采取四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发布时间:2012-03-21 录入人:李永亮 来源:临沧市编办 点击次数:
临沧采取四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始终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对政府督查、应急管理、经济运行调节、社区建设、村镇发展规划等45项工作职责进行了加强,使政府的职能定位更加注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了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城乡规划等工作职责,增强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市级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98项,其中:保留69项,下放21项,划为日常管理33项,报告管理19项,取消58项,合并19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率达14.5%。同时,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上进行了压缩,有力促进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进一步转变。
四是政务服务建设实现了新突破,面向基层和群众服务的“窗口”建设得到重点加强,市、县区政府部门推进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服务质量,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叶茂昌)